由于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经常受大股东(管理层)侵害,降低了小股东的投资热情,使企业从股市上融资增加了困难,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其问题的根源是:(1)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资产归全民所有,所有者缺位,其代理人政府部门一方面拥有廉价的处置权,另一方面不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权,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非对称分布。
BarcalyandHolderness(1989)研究了1978~1982年间在纽约股票交易所和美国股票交易所63项大宗股票交易,收购价格高于被宣布后市场价格20%[6]。
再看小股东和普通职工受到管理层的损害,在现有企业管理机制和法规制度下,小股东和普通职工都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既没有企业经营信息优势、也没有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能力,管理层垄断了企业的经营信息、经营权和利益分配的权力,决定了小股东和普通职工处于受支配和剥夺地位。
因此相关法规不健全是管理层收购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侵害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以及普通职工和小股东处于弱势地位是管理层收购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侵害的直接原因。
因此代理人在与管理层谈判时,就缺乏动力维护国有财产,或者在交易过程中只要获得个人收益(租金)就可以将国有财产以较低的价格转让出去。
管理层收购不一定职工非得参与,如果管理层收购价格是公平、合理的,职工不参与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收购的价格不合理,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包括职工创造的财富。
有的研究者选取18家上市公司样本发现管理层收购后一年企业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分别平均下滑23.9%、25.5%和33.0%[8]。
关于管理层收购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侵害的分析论文类别:工商管理论文下载-管理理论论文下载上传时间:2009/8/88:17:00论文作者:柏培文论文版本:简体版繁体版英文版[论文关键词]管理层收购;